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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头沟老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(一期)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现将《门头沟老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(一期)建设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及验收意见等内容公示如下: 建设单位: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地点: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中门寺沟 建设内容:改造及新建位于中门寺沟的污水干管并新建循环水管道。其中污水管道由河底敷设和道路敷设两部分组成,污水管道起点自中门寺街,终点至西苑路,总长度为3335.7m。新建循环水管道沿河底敷设,起点自滨河路桥,终点至下游气浮装置处,总长度为1057.94m。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,(详见附件) 联 系 人:谭工 联系电话:010-69843559 01门头沟老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(一期)验收调查报告.pdf |